初賽
在參賽中學進行,由學校自行評選初高中組各三篇作品,在2008年1月9日前寄往香港中華文化促進中心,參加香港賽區複選。凡獲選進入複賽的作品,將至少可獲頒發優異銅獎。 (參賽學校最少各有100名學生參與初、高中組的比賽,方符合參賽資格。)
複賽
由香港賽區自行組織專家評審團,在2008年1月14~31日期間從初賽各學校所選出的作品中,評選出高、初中各30篇作品進入全國決選。香港賽區則會就60篇作品選出文學之星及頒發特等奬及優異金獎、銀獎。
決賽
2008年4月6~9日在上海舉行,由全國的專家評審團進行聽、說、讀、寫決賽 並選出全國得獎作品。(獲獎者將獲邀前赴上海領獎,惟須經現場 測試以確定作品為作者個人原創。)
初賽截稿日期﹕2008年1月9日
收稿地址﹕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7樓5709室香港中華文化促進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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